民間金融分為黑色和灰色
雖然近些年來發生了不少民間借貸方面的違法案件,但並不能因此認為民間金融都是違法的,黑色的。黑色金融自然跟違法犯罪相關,比如從事賭博等一些不好的行為。對于這部分當然要堅決予以打擊。
不過,有一些民間金融活動,確實是將籌措到的錢投到生活生產經營中去,這部分我們認為是灰色金融。比如民間標會的方式,有助于人民的正常生活的。特別在農村,老百姓有一些臨時急需的款項,可能就幾千塊,最多上萬塊,他們沒法接近銀行或信用社,只能通過標會的形式來籌措款項。
還有很多中小企業的生產者,他們通過目前的正規金融得不到支持,只好轉而求助于民間借貸以解周轉或壯大之需。這樣的民間金融活動雖然不符合現行相關政策,但是它對于促進整個經濟的發展,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是起到了很好的推動作用。對于這部分處于灰色地帶的金融活動,不能片面打壓,要進行一些疏導。
引導民間資本形成多元的金融機構
引導民間金融活動一方面可以使其成為銀行,還有一種可以大力發展的是租賃。租賃也是很大的金融活動,在美國,租賃是僅次于信貸的。比如有一種叫融資租賃的,你要生產東西,但是我對生產不在行,那麼你可以跟我說你要一套什麼樣的設備,由我去替你買下,然後你去生產。設備的所有權是我的,你只有使用權。
其實,引導利用民間資本可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機構。只要能為企業,為經濟發展服務就應該鼓勵。
民間借貸的監管是個難題
《放貸人條例》一旦通過,意味著民間借貸將通過國家立法形式獲得規范。但事實上如果放開的話,政府監管也是個難題,可以參考現在的小額貸款公司,規定放貸人必須有一定額度的注冊資本金,並且將一定注冊資本金存放到人行或指定商業銀行,以免其卷款逃跑。
另外,民間借貸放開後銀行破產有可能會成為常態,像美國一樣,借貸條件降低,銀行就有可能破產,所以是不是要相應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就涉及更多的問題了。
應逐步考慮利率市場化
按照《放貸人條例》目前透露的內容,合法的民間借貸利率不得高于基準利率4倍,遠低于目前民間借貸的利率。《放貸人條例》的推出,對降低民間借貸的整體利率,應該有正面的積極作用。因為隨著更多的放貸人加入這個市場,原本高息的民間借貸資本或會迫于競爭的壓力,主動調低貸款利率來爭取客戶。
但是,要真正解決中小企業對資金的渴求,根本上還是要進行利率市場化改革,讓市場的信貸需求決定金融機構的利率,才能提高資金的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