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借錢就見血 男友判賠十萬

還在當兵的葉姓男子因與女友細故爭吵,竟將女方關在住處,還拿刀威脅對方,不借錢就要讓她見血、讓她死。事後女方提告,法院判葉男應賠新台幣10萬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年僅24歲、還在服兵役的葉姓男子,去年5月在住家與從事餐飲店櫃檯服務的女友發生爭執。

葉男看女友要離去,竟阻擋女友離開,逼迫對方進房間,拿美工刀威脅女方,揚言若不借錢,就要讓她見血、讓她死,還威脅要把女方關在家裡2年,並毆打女友臉部。

女方事後對男友提告刑事的妨害自由,並附帶民事求償50萬。刑事部分,葉男被判刑1年半,緩刑4年。民事部分,法官審酌被告行為固不可取,但考量案發時被告年僅24歲,一時血氣方剛犯下大錯,因此判被告僅需賠償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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