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時報27日社論:立法院這一任期的委員們,也許是因為人數減半,委員間呈現良性競爭,以致在立法品質、問政效率等各方面,似乎都較以往有所提升。尤其是對時事議題的反應也都迅速有力,甚至偶而還有超出行政部門的效率。舉例來說,前些日子部分銀行擬對存款餘額偏低的客戶徵收帳戶管理費,立法院財政委員會除了嚴加譴責,甚至祭出「徵收帳戶管理費的銀行,不受存款全額保障」的提案,嚇退了這些銀行。
立法部門的積極作為,對於行政部門而言,自然帶來極大的壓力。然而,從社會大眾的角度來看,兩個部門都積極為民興利除弊應是美事一樁,我們對此給予肯定。但就另一方面來說,若立法部門的積極作為未能周延考慮其衍生之影響,則也可能擦槍走火,以致對百姓產生愛之適以害之的結果。
以這次雙卡借貸利率之爭來說,消基會首先發難,要求雙卡借貸利率降到10%以下;立法部門對此議題乃迅速反應,要求銀行調降雙卡借貸利率,並且要求行政部門,尤其是金管會,立刻有所作為。然而,銀行方面分別由成本、風險及客戶貢獻度等各個角度強調借貸利率上限調降的空間有限,並且認為在世界上多數國家,雙卡借貸利率非但沒有設限,甚至高達30%至40%者亦所在多有。雖然銀行方面是在商言商,但以現在的大環境而言,在各行各業都備極艱辛,失業人口高達六十餘萬人的情況下,不論銀行的理由有多合理,看似偏高的雙卡借貸利率實在難獲認同。
由於部分銀行方面的態度過於強硬,立法院乃將矛頭轉向主管機關金管會,要求金管會命令銀行調降雙卡借貸利率的上限。事實上,金管會在舊曆年前已經以道義說服方式要求銀行將雙卡借貸利率上限調降0.25%。另一方面金管會也明白各銀行之雙卡業務占其整體獲利比重各有不同、雙卡業務中各項成本的結構在各銀行間也有不同,甚至各銀行對持卡客戶利率的核定標準也不相同,這些都屬於銀行在其業務範圍內得以自主的項目,甚難由主管機關代為決定一個全體銀行都適用的借貸利率上限。
因此,從專業監理的考量上,金管會傾向於不做強硬的規範,而繼續做較為和緩的道義勸說,要求銀行應針對前面各項因素詳加考量,提出讓外界可以信服的合理借貸利率上限。而且,在現有的金融監理法規中,似乎並沒有給金管會可以強制銀行調降借貸利率的授權。
此外,金管會從整體金融情勢的另一個角度考量,以現在失業人口眾多,其中有些失業民眾的確以雙卡借貸做為資金短期周轉甚至長期融通的方式。若金管會以強硬的態度,恩威並施來勉強銀行調降雙卡利率,導致部分銀行因無利可圖退出雙卡業務市場,勢將使這些弱勢持卡人反倒借貸無門,甚至在無路可走的情況下,轉向地下錢莊借貸,結果背負更高的利息負擔。由上述各個層面觀察,金管會就此問題所作因應,尚稱妥適。
然而,行政部門的各種考量,很顯然地並未得到立法部門的諒解。立法院乃另闢蹊徑,在上週四火速完成民法205條修正案的一讀,限制借貸利率不得超過中央銀行短期融通利率加上9%,換言之,以現行央行短期融通利率3.5%而言,借貸利率不得超過12.5%。
立委諸公苦民所苦的用心,以及超高效率的表現,值得佩服。然而,我們也擔心在沒有經過詳細計算下,所訂出來的利率上限,如果顯著低於市場合理水準,對於雙卡持卡人恐怕會帶來金管會所擔心的結果。
並且,立法院是直接修改民法,而不是在金融監理相關法令中給金管會限制雙卡利率的授權,因而其影響層面會遍及民間所有借貸利率。在民間的實務作業上,常以各種形式將借貸利率內含在交易中,例如:買賣條件中立即付款、一定期限後付款、或分期付款,三者的付款總額不同,事實上已將利率設算在內。前述立法院一讀通過的利率上限若是偏低,恐怕將引起許多的交易糾紛,這也許是立委諸公始料未及的。
為解決類似當前雙卡利率的爭議,我們呼籲立法部門在下重手之際,能先與行政部門深入溝通,以免對社會大眾產生「愛之適以害之」的結果。當然,行政部門也有義務,將其專業考量,不殫其煩地向立法部門解釋清楚,以免被誤為偏袒業者或行政怠惰。我們相信兩院的良好互動將是全民之福,希望雙方能理性溝通,不但解決此次雙卡借貸利率的爭議,也為未來重大民生議題的處理,建立良好的互動模式。